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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Pangya, Stepmania, Linux, CrossgatePictureViewer, Blender和……Dead.com?
首先呢,这7天里都没有更新网志……没办法,很长一段时间live.com is dead(分明是找借口),希望只是因为黄金周人流拥挤造成不能访问。
7天里拉迪自然又是泡在电脑前面不怎么动弹,作业也就完成了一半左右而已。不过就是这样也没能够实行原来进行Mabinogi Generation one 剧情(现在进度:帮格鲁召回在赛尔低级地下城丢失的项链)和CrossgatePictureViewer 实装硬件加速的计划(之前的版本是用PictureBox的Pset方法一个像素一个像素设置颜色的, 计划中的版本则是使用创建256色设备无关位图(DIB), 并将该位图BitBlT到屏幕上——可是我看不懂MSDN关于SetBitmapBits的文档,什么是“数据要按照WORD来对齐?”)。
但另一方面拉迪也试了一下魔兽世界 (WoW)和Pangya (魔法飞球).
WoW的第一感觉:这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虽然从各种渠道(主要还是同学们那里)听说了不少关于WoW的操作方法……可是到了进入游戏之后,才发觉要改掉“左键移动,右键互动”的习惯,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在WoW里按左键,什么效果都没有!不过呢,暴雪的实力可不是吹的,WoW使我体验到了什么是“每天只上30分钟”,同时ping 高达2000毫秒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完成一些目标”的游戏。(不过最后给我删了。^_^)
而Pangya就很不一样!它是一个耗时不少, 内容不多的游戏(但这些内容能让全家人都为它在线上耗时间, 可想Pangya 有多好玩^_^)。对于Pangya, 我的父母比我要更热情——高尔夫球被认为是一个有钱人的运动(入门也确实很贵),而我的父母恰巧是成天和这些有钱人打交道(高级管理人员嘛),自然都对golf 有一定热衷(爸爸还打得不错呢)……可想而知,遇到Pangya 这个基于高尔夫球的网络游戏,他们该有多兴奋了^_^!拉迪在游戏的时候,父亲会站在键盘旁边,提出用杆和击球方向的建议,球O. B. (出界)的时候他会叹气,而进洞的时候,他们则会一起祝贺我。啊~。
除此之外呢,拉迪还制作了Kir’s Corner的button, banner と minibanner. 大家可以在网络日志的底部找到Kir’s Corner 的banner, 而使用button 和 minibanner链接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将图像复制到你的网站上(Spaces 不支持从外部链接图像)。
趁着这个机会呢,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Stepmania, 一个免费的(并且是开放源代码的)跳舞机模拟游戏,支持Windows, Linux 和 Mac. 不过就是要注意,这个游戏的舞曲和程序是分开来下载的……当然如果你有能力也可以用你喜欢的音乐作成自己的舞步(有点像劲舞团……), 但是不要盗版*。当然你也可以把你的跳舞毯插进去用它来玩!(如果没有的话, 用键盘也不错; 需要买的话还是建议用劲舞团的138元跳舞毯, 那种便宜的毯子在5级以上的歌曲中会让你郁闷的。)
还有么……给Ubuntu Drapper Drake 安装ATi私有显卡驱动程序又失败了(我还是找不到和我的版本相应的内核package, 估计只能等Warty出来了)。为数学课作的四棱锥+圆柱体模型又不见了。Blender作出来的效果图根本不像样。Sa20的密码被改成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随机数,没法登陆了。噢对了还有,期中考试除了一门以外,全都不及格。猜猜是哪门。XD
P.S.:没找到Hester关于胖呀的日志,不能做Trackback, 残念……
P.P.S:任天堂Revolution正式取名为Wii,马上遭到改编为不计其数的*嘟嘟嘟嘟嘟嘟*
[ fail ]
- 期中考试6门中4门不及格(太令人惊讶了)
- 上周四去奉贤“社会实践”(就是春游拉……)
- 上周五上午体检,下午在学校的多功能厅看表现放大了的“阶级矛盾”的沪剧《雷雨》以及接下来的外国学生欢迎/欢送会上倔强得不肯工作的音响系统将卡库拉迪折腾得死去活来
- 凡是没有和“伟大的防火墙”“保持一致”的网站在学校都很难访问了(所以一时无法察看大家的更新……很抱歉)
- 先进集体评选网站制作进入最终阶段(有这么多“层”的网页,这和我没关系!!)
- 本周日下午物理、化学、生物、劳技试验考试。祝我好运!
这回就是这样,下次再说。
“迷失东京”?Creative Commons 取名“知识共享”,Google高唱“谷歌”
美国建国时,任何创作的作品必须要附上版权声明,作者才能够拥有版权,且版权的最长期限为14年,超过期限的作品将会被送入公共领域(不作者不再能够行使版权)。但现在,作品一旦被创作出来,直到作者逝后70年,都将受到版权法的保护。(中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保护了创作者的利益,但也限制了他人在原作的基础上能进行的创造性活动。
Creative Commons 并通过拟定可自由使用的可使版权持有者决定他人如何使用作品的许可协议文本,从而促进更多人创作、分享作品,并对作品进行再创作。
在3月29日举办的“简体中文版知识共享协议发布会暨数字化时代的知识产权与知识共享国际会议”上,Creative Commons(取名“知识共享组织”,这要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发布了中国大陆版的“知识共享”协议。
不过卡库尔更喜欢发布前非官方的名称,“创作共用”,因为它较“知识共享”来说,更能体现出Creative Commons的词义。“知识共享组织”有一种“知识王”类服务(新浪“爱问知识人”、“百度知道”等)的印象,且并不是所有的创作都适合被称为“知识”。而“创作共用”能够表达该词的涵义:创作、共享、再创作。
两个星期后(我承认我有些慢,到现在才把消息贴出来),Google也发布了一个中文名称:“谷歌”,取“收获之歌”的含义。Google 是由 googol 一词变化而来,代表非常大的数,也契合了Google“数字化一切能数字化的”公司目标。Google=收获之歌?这个名字总感觉有点怪,还不如叫“咕咕”呢。
翻译,尤其是专有名词的翻译,总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弄不好就会“迷失东京”(Lost In Translation)。兴许一段时间后,再奇怪的名字都能够被人适应吧。Crossgate翻译成魔力宝贝,大家还不是照玩(虽然对游戏名字的争论仍然持续着)。
Update.4月17日,Google正式启用“谷歌”图标。用户对此的适应度多少,不妨拭目以待。
就这样过去了?
所以至少在我所能见的地方,(除了拉迪自己以外)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微软的所为不算——live.com上的搜索框这天到处乱跑,而space刚才又把我写了一半的blog给吃掉了)。
为了“庆祝”这天大家可以看到Kir’s Corner 被全面做了一次“喵”化,虽然四月一日已经过了,新的版式估计还会用一段时间。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啊~